各教学院、校直各单位:
根据《宜春学院教学工作奖励暂行办法》(宜学院字〔2012〕59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对2013年教学奖励项目进行统计,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本次统计
二、按照教学奖励类型分类填写
教学奖励涉及本科教学工程、教学成果、教改课题、教师队伍建设和教学管理等。
三、提供相关获奖项目证明材料
教学奖励对象为我校所属的单位、部门和在职人员。除单位、部门获奖外,在教学成果、教改课题立项和结题、教师队伍建设以及教学管理方面获得国家级、省级奖励的教师个人,应提供获奖证书以及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教材奖励获得者还应提供出版教材样书一份。
四、报送材料要求
请各教学院或部门按照要求统计本年度各类教学奖励项目,填写好《宜春学院2013年度教学奖励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于
特此通知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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