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省高校专升本录取工作的通知》(赣教高字[2013]59号)和我校2013年“专升本”录取方案,经过选拔考试,我校拟录取下列考生,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问题,请及时向学校监察处反映。公示结束后,若无异议,学校将预录名单报请省教育厅审核、批准。
公示时间:2012年7月1日至7月5日
监督电话:0795-3202117,13767541356
附件:一、《关于做好2013年全省高校专升本录取工作的通知》(赣教高字[2013]59号)
二、《宜春学院2013年“专升本”录取方案》
三、《宜春学院2013年“专升本”预录名单》
宜春学院教务处
2013年7月1日
附件一:关于做好2013年全省高校专升本录取工作的通知
赣教高字[2013]59号
各有关高校:
为做好2013年全省高校专升本录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3年高校专升本录取工作要严格按照《关于2013年我省高等学校推荐选拔优秀专科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赣教高字[2013]2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我厅确定2013年全省高校专升本英语最低录取分数线为:外语类60分、文理工科类40分、艺术体育类30分。
三、各招生学校要按专升本工作日程安排规定的时间公布考试成绩和录取名单。
招生学校确定录取名单后,请将《2013年江西省高校推荐选拔优秀专科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录取简明登记表》电子文档(须加考生准考证号)和《2013年高校专升本入选通知书发放审核表》报我厅高教处审核,审核同意后领取专升本入选通知书。
录取工作结束后招生学校将《2013年江西省高校推荐选拔优秀专科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录取简明登记表》一式三份报送我厅备案。
2013年教育部对普通特殊类型新生学籍电子注册上报时间有明确规定,所以各招生学校务必在2013年9月30日前完成录取工作。
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将根据考试成绩单独划线录取,请招生学校于6月30日前填写《2013年江西省普通高职高专学历退役士兵普通专升本录取审核表》报送我厅高教处,录取分数线另行通知。
2013年6月7日
附件二: 宜春学院2013年“专升本”录取方案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2013年我省高等学校推荐选拔优秀专科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赣教高字〔2013〕25号)、《关于我省高等学校推荐选拔优秀高职高专学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做好2013年全省高校专升本录取工作的通知》(赣教高字[2013]59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录取方案。
一、录取原则
1、三证齐全:录取时各教学院必须严格审查专科毕业证(2013届应届生)、全省高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或大学英语四、六级)和高校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证。英语专业录取时对英语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不作要求,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录取时对高校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不作要求。
参加2013年上半年的英语等级考试和高校计算机考试者,以正式录取时获得有效成绩认证(即省教育厅网页上公布的成绩查实)为准。
2、政审合格:专科学习阶段没有考试舞弊现象,没有受记过及以上处分。
3、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
(1)英语达到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外语类60分、文理科类40分、艺术体育类30分;
(2)两门专业课程考试成绩总分不低于60分。
4、择优录取:在英语上线的考生中,分院分专业(相同考试科目的专业合在一起)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总分(英语+两门专业课的得分)相同、并列排名的,优先录取两门专业课总分更高者。如符合最低录取条件的人数少于分配指标人数,多出指标由学校统筹分配。
二、指标分配
分院分专业(含相同考试科目专业)分配指标数=(180÷677)×a
其中180为全校总招生计划指标,677为全校三门课程都有成绩(非零)的考生数,a为某院某专业(相同考试科目的专业合在一起)三门课程都有成绩(非零)的考生数。
三、录取程序和有关要求
1、各教学院按照学校制定的录取方案和下达的录取指标进行录取,严格审核、把关考生的录取资格。违者,学校将视情节和后果给予严肃处理。
2、各教学院将预录名单报教务处,学校审定后张榜公示,并报省教育厅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