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年教改课题评审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2-05-22

各课题申报人:

根据安排,2012年教改课题评审工作将于525日下午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方式及评审专家

本次评审分大文、大理两组,采用专家查阅申报材料申报人汇报及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审专家主要由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组成。

二、评审时间及地点

评审时间:2012525(星期五)下午230

评审地点:大文组,二教楼西一602;大理组,二教楼西一603

三、评审安排

1.课题申报人于524前将汇报的PPT发送至邮箱jwcjsk@126.com(注:请用“姓名+课题名称”作为文件名),并到教务处建设科(办公楼203)进行抽签。

2.课题申报人作5分钟的陈述,并用多媒体演示。陈述按抽签顺序进行。如排在前列者因故缺席,则由排在下一位者陈述。

陈述内容主要包括课题立项背景与意义、课题实施方案(研究的基本内容、目标、拟解决的关键问题、预期成果效益、实施计划、特色或创新点、主要研究方法等)、课题研究基础及经费来源等。

3.评审专家打分,评审专家回避本人参与的课题打分。

4.工作人员统分(去掉两个最高分、最低分,取中间的平均分),评审结束时公布各课题得分情况。

5.报学校审定,确定校级立项课题、省级推荐申报课题。

6.公示评审结果,推荐省级申报课题按照赣教高字〔201210号文件要求准备材料,在529前送交教务处建设科。

                                           宜春学院教务处

                                            2012521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