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中心):
为确保我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完整、准确、真实,加强实验室基本信息收集、整理、上报工作,促进实验室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实验室管理水平和实验教学质量,学校将组织开展2011-2012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填报工作
(一)填报范围
学校具有正式建制的实验室。见附件。
(二)统计时段
2011-2012学年,即(
(三)填报内容
报送数据共有8个表格,即七个基表和1个综表(自动生成),各报表名称分别为:
1. 基表一、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表(总务处填报)
2. 基表二、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增减变动情况表(总务处填报)
3. 基表三、贵重仪器设备表(总务处填报)
4. 基表四教学实验项目表(实验室填报)
5. 基表五专任实验室人员表(实验室填报)
6. 基表六实验室基本情况表(实验室填报)
7. 基表七实验室经费情况表(实验室填报)
8. 高等学校实验室综合信息表(一)(综表一)由管理系统生成
(四)具体要求及报送方式
1.各教学院(中心)负责人、实践科长、教研室主任、实验室主任和填报人,要高度重视并认真抓好此项工作,做到分工负责,层层把关。
2.教学实验项目是指本学年纳入教学实验计划且实际开出的教学实验项目。(在语言实验室的教学和训练,计算机操作训练,体育训练,艺术类的绘画、雕塑、服装设计、音乐训练列入教学计划且实际开出也应统计在内,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的实验不包括在内)。
3.各院填报人在填报前,请认真、仔细阅读填表说明(基表四—基表七每栏中都有详尽说明),严格按照要求填写,填报、汇总完成后,通过管理系统软件检测,方可上报教务处。
4.各教学单位要对实验室统计的上报信息数据进行认真审核,打印纸质上报材料,由专门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实验室主任、分管院长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5.报表截止日期:
6.填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和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沟通,以确保本次数据填报工作顺利进行。
7.各教学院(中心)须指定一人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并于
二、高校实验室信息统计培训工作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校实验室管理水平,确保高效、准确地做好信息统计工作,切实做到及时、圆满的完成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和数据上报工作,教务处拟于2012年4月23日在数计学院北楼举办实验室信息统计培训会。现将培训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解读实验室信息统计指标体系,部署2011-2012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对报送数据提出有关要求。
2.实验项目及人员管理系统(单机版)上机操作培训;
3.现场讲解录入2011-2012学年实验室信息数据;以及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和经验交流。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
1.培训时间
2012年4月23 -24日下午2:20-5:20
2.会议地点
数计学院公共计算机教学部(教学主楼北楼N402 室)
(三)参会人员
各院实践教学管理科科长(实验中心主任);各院任命的实验室主任;实验室数据统计上报工作具体落实人。
联系人:廖跃进,联系电话:3201103,电子邮箱:ycxyjwcsj@163.com。
三、实验室基本信息管理有关要求
实验室基本信息主要涉及实验教学、实验人员和实验设施等的基本情况。这些信息的收集整理,是实验室日常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对实验教学和实验室管理工作进行考评的重要依据。为进一步提高实验室基本信息数据统计的质量,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靠性,促进实验室规范管理,特提出如下要求。
1.各学院(中心)要指定1名领导专门负责本单位的实验室基本信息统计工作,其他相关人员也要做到分工明确,层层负责,保证及时准确地填报数据并按时上报统计报表。
2.各学院(中心)的统计报表上报前要经过相关领导的审核,上报时要有填报人和负责人的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3.凡上报的各种统计报表不得有涂改痕迹,如发现确有错误需要更正时应当向有关部门说明情况,经审核后按要求更正。
4.各学院(中心)收集、整理、汇总的有关实验室工作的原始数据,一定要有据可依,有据可查。
5.各种统计资料原件要与实验室工作档案一起存放,不得丢失或损坏。
6.负责此项工作的领导及具体管理人员变动时,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
7.对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拒报、屡次迟报统计报表的单位或个人,学校予以通报批评。
特此通知
宜春学院教务处
2012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