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信息


关于落实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1-05-20

各教学单位:

   为确保教学工作有序开展,按照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和教学管理系统运行要求,现将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落实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任务下达

    1、教学任务分两次下达。本次下达的教学任务为08级、09级、10级各专业的教学任务,因2011级培养方案修订工作没有结束,此次暂不下达2011级各专业的教学任务,具体下达时间另行通知。教学任务的具体内容详见教务管理系统中“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执行教学任务”。

     208级教学周数原则上14周,第15周至第20周安排毕业论文(设计)、师范生试讲等教学工作,由各教学院根据本院实际情况确定。09级、10级教学周数按18周执行,11级教学周数按16周执行。

     3、各年级“形势与政策”课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教学任务核对、调整、落实、上报

1、各教学院应按确定的课程归属落实教学任务。在安排教学任务前,请仔细核对下学期所开课程,核对过程中不得简化课程名称、随意更改学时、课程性质、课程类别等,勿重排或漏排。若课程归属尚待明确或因特殊原因需要变更归属,请及时与教务处联系,以便进行协调。

      2、各教学院要严格执行各专业、年级人才培养方案,由于特殊原因需调整人才培养方案的,请于526之前填妥教学计划变更表,报教务处审批,逾期不得进行调整。

3、教学任务(含公共课)的落实情况请于527之前录入教务管理系统,63前网上落实完教学任务,同时将经任课教师确认、教研室主任签字、主管教学院长审批并加盖部门公章的教学任务安排表(纸质稿一份,样表见附表)报送教务处。教务处于6月上旬开始编制下学期课表。

   三、有关要求

1、在确定合班情况时,务必考虑合班的可行性和科学性,原则上不能跨学院、年级合班教学,同一个专业的课程不得拆开与其它专业的课程合班教学。

2、为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请各学院在落实下学期教学任务时,根据《宜春学院教学工作规范》文件要求,认真开展开课教师资格审查工作。

3、为严格多媒体教学管理,切实保障多媒体设备的有效利用,各教学院应加强对多媒体教学课程的审核,并在教学任务安排表中“教室类型”一栏中进行明确。

4、为配合教材的征订工作,各教学院在落实教学任务时务必同步完成教材征订计划的制定。

为尽快完成下学期课表的制定,请各教学院严格按规定时间完成上述工作。

 

                                                   宜春学院教务处

                                                          2011513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