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
实验教学是高等学校课程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重要途径。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实验教学工作,提高实验教学质量,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决定对本学期实验教学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及方式
第13周(5月16日-5月22日)各院进行实验教学检查, 第14周(5月23日-5月27日)根据各院检查结果教务处进行抽查。
二、实验教学检查的范围
1、本学期开设的所有实验课程;
2、各实验室的运行情况。
三、实验教学检查的主要内容
1、实验教学条件建设情况: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指导书、实验教学日历、教案是否齐全且符合规范要求。
2、实验教学过程管理:
⑴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教学计划、实验课课表执行情况;
⑵实验室学生实验登记本、实验教学考核登记表填写是否规范;
⑶实验课调课手续是否齐全,有无随意调课、停课、私自请人代课的现象;
⑷实验教学内容是否符合教学大纲要求,教师是否按教学进度要求授课。
3、实验室运行:
1、仪器设备使用及维护、低值易耗品、配件准备、实验室环境是否满足实验教学要求。
四、实验教学检查要求
各教学院要高度重视,分管领导要亲自落实,并深入实验教学课堂进行检查;要将检查结果形成总结材料于5月23日前上报教务处,教务处将根据各院自查结果进行抽查。
特此通知
宜春学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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