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年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1-04-19

各教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赣教高字〔201022号,见附件1)的文件精神,我校将开展2011年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立项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立项范围

教改课题立项的主要范围是高等学校办学定位,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教学管理改革的研究与实践等。2011年省级教改课题分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两类。重点课题应是适应时代要求,具有先进理念,采用现代化手段,在培养创新创业型人才、应用型人才、高素质技能型人才方面有推广价值,能产生良好社会效益、体现较高理论水平、涌现理论成果的研究课题。选题时可参照《2011年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指南》(见附件1)。

二、申报要求

1、凡我校专兼职教师、管理干部均可参加申报。为了保证研究质量,主持人必须是主持过校级以上科研课题或参加过省部级课题研究、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其他人员申报主持项目的,应当具备中级职称,并由2名与申报课题内容相关的副教授以上人员推荐,推荐函应说明主持人的科研能力、专业知识以及对申报项目的研究成果预测等内容。教改课题实行课题申请人负责制,课题主持人仅限1人,参研总人数一般不超过5人(含主持人)。

2、在研省级教改项目的主持人不得申报;项目主持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一般不得同时作为其他项目成员;项目组成员至多同时作为2个项目的成员。

3、课题研究时间从批准立项的年份开始算,一般不少于两年。

三、申报程序

申报者按要求认真填写《宜春学院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书》(见附件2),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三份),并于510日前报送教务处建设科(办公楼203)。

四、审定程序

1、学校将于5月中旬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具体评审时间及评审方式另行通知。

2、专家组对申报课题进行评审,拟定校级立项课题60项,报学校审定后,推荐参加省级教改课题立项申报。

3、对校、省级立项课题,学校将安排配套经费。

4、各部门要提供有利条件,保证课题承担人开展课题研究的时间,并加强督促检查。

五、课题管理

为加强我校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的管理,进一步推动学校教学改革与建设,提高教学质量,教改课题管理严格按照《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见附件1)执行。

为了避免 “重立项、轻研究、缺应用”的现象,确保教改课题的研究质量和水平,学校将加强课题管理,并继续加大“会议结题评审”的工作力度。

特此通知!

 

附件1:《关于做好2011年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

附件2:《宜春学院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书》

                                                   

宜春学院教务处

                                                                                                        20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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