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信息


关于开展青年教师演讲比赛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1-03-25

各教学院:

为纪念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根据学校《关于开展庆祝建党九十周年主题教育活动实施意见》(宜学院党办字[2011]5号)的文件精神,学校将开展青年教师演讲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演讲主题:“党在我心中”

二、参赛对象:凡学校专、兼职教师35周岁以下(197611以后出生)的青年教师均可报名参加,兼职教师在其兼课学院报名。

三、参赛要求:演讲稿须原创。

四、比赛安排

1、初赛安排:各教学院在415前自行安排初赛,并推荐13名教师到学校参加决赛,推荐表见附件1

2、决赛安排:决赛在422进行,评出获奖选手10名并颁发荣誉证书。

 

附件1:青年教师演讲比赛推荐表

附件2:演讲比赛评分标准

 

宜春学院教务处

2011323


附件1

宜春学院青年教师演讲比赛推荐表

 

 

学院(盖章):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1

 

 

 

2

 

 

 

3

 

 

 

 

 

院长签字:                                


附件2

演讲比赛评分标准

一、比赛规则

1.选手须脱稿演讲,演讲时间限为6分钟,超时将酌情扣分。

2、选手开讲即计时,如超时在5秒~30秒之内,将从该选手平均分中扣除2分;超时30秒以上将扣除5分。选手用时采用黄灯提示,530秒时黄灯即亮,6分钟时黄灯将熄灭,表示时间已到。

3、计分办法:实行百分制。计分时,将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平均分。

4、选手上场按抽签顺序进行。

5、选手均须用普通话演讲,仪态自然大方,着装规范得体。

二、评分细则(满分100分)


评价项目

评价要点

演讲内容

35分)

1、思想内容能紧紧围绕主题,观点正确、鲜明,见解独到,内容充实具体,生动感人(15分)

2、材料真实、典型、新颖,事迹感人、实例生动,反映客观事实,具有普遍意义,体现时代精神(10)

3、讲稿结构严谨,构思巧妙,引人入胜(5分)

4、文字简练流畅,具有较强的思想性(5分)

语言表达

35分)

1、演讲者语言规范,吐字清晰,声音洪亮圆润。(10分)

2、演讲表达准确、流畅、自然。(10分)

3、语言技巧处理得当,语速恰当,语气、语调、音量、节奏张弛符合思想感情的起伏变化,能熟练表达所演讲的内容。(15分)

形象风度

15分)

演讲者精神饱满,能较好地运用姿态、动作、手势、表情,表达对演讲稿的理解。

综合印象

5分)

演讲者着装朴素端庄大方,举止自然得体,有风度,富有艺术感染力。

会场效果

10分)

演讲具有较强的感染力、吸引力和号召力,能较好地与听众感情融合在一起,营造良好的演讲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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