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教学院:
为进一步推动医学教育临床实践教学改革,加强医学生临床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培养,提高医学生临床实践能力和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高司函[2011]13号《关于开展第二届全国高等医学院校大学生临床技能竞赛的通知》要求,将在全国高等医学院校大学生中开展第二届临床技能竞赛,初赛分地区赛(拟定于2011年4月上旬在上海举办华东区临床技能竞赛),总决赛初步确定2011年5月在北京举办。参赛对象原则上是临床医学专业实习阶段(06级临床医学专业)在校大学生组团代表各大学参赛。
根据上级指示精神,我校决定举行“第一届宜春学院医学生临床技能竞赛”,从中选拔出优秀选手组团代表学校参赛“第二届全国高等医学院校大学生临床技能竞赛初赛(华东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承办单位:医学院
2.参加对象:临床医学专业(含专业方向)实习阶段在校学生。
3.报名方式:采取自愿报名方式,到各院辅导员处报名。
4.报名时间:
5.比赛时间、地点:
6.评奖办法: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6名,并颁发证书。
二0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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