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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学生学习《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应用能力考试考生须知》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0-12-09

各教学院:

2010年下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应用能力考试定于1218-19日举行。为进一步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试纪律,确保考试的平稳进行,现将《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应用能力考试考生须知》(字体加粗、标注横线部分要特别强调)转发给你们,请以班为单位组织学生学习。通过学习,强调要求,重申纪律,从而提高认识,规范行为。

附: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应用能力考试考生须知

 

 

宜春学院教务处

2010129

附件:

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应用能力考试考生须知

1201012月全国大学英语考试时间安排为:

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时间:2010年12月18日上午9时至11点20分。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时间:2010年12月18日下午3时至5点20分。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时间:2010年12月19日上午9时至11时。在每场考试开考前10分钟听力试音。

2、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独立完成考试内容,不可以冒名顶替,不允许任何作弊行为,如发现作弊者,将按《宜春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第十七条给予以下纪律处分:

(1)由他人代替考试、替他人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作弊、在校期间第二次作弊及其他作弊行为严重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2)两人互传、互对答案、互换试卷共同作弊,参与集体作弊的,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3)有夹带、偷看、抄袭及其他作弊行为的,给予记过处分。

考生不要轻信网络上、校园内外散播的虚假答案,更不能使用和传播。答题过程中,请考生注意维护自己的权益,防止他人抄袭自己的答案,如被人抄袭,后果自负。被国家教育部考试中心判为雷同卷或特殊答案(即网络上、校园内外散播的虚假答案)者,均按抄袭作弊论处;交换试卷、更改试卷代号者,按代考作弊论处。

3、所有考生需自带考试所需的铅笔、钢笔、橡皮、直尺等用具。考试全过程中,考生不得中途退场。

4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或一卡通)参加考试,二证缺一不可。考生应在考试前准备好相关证件,身份证(或一卡通)如有丢失必须补办,对于确实因时间紧迫而无法补办的,请考生携带一张一寸免冠相片,到所在学院开具身份证明,身份证明必须要有班主任或辅导员在照片上骑缝签字和学院盖章。准考证如有丢失,可在1217下午到教务处教务科(行政楼202)补办准考证。无准考证和身份证(或一卡通)一律不得参加考试。

5禁止携带寻呼机、移动电话、电子记事本、计算器、隐形耳机等电子设备以及报刊杂志、笔记本、复习资料等相关资料进入考场带至座位。如果已将以上物品带入考场的,请立即关上电子设备电源,并将上述材料交监考教师保管,否则不论开启与否均取消考试资格或以作弊论处。

6、本次英语四、六级、应用能力考试的所有考场听力部分将使用学校英语电台播放。请考生提前准备好收音机、耳机、电池等考试必备之物,按时到所在考场试音,以便顺利参加考试。因接收设备原因而影响考试,所造成的后果自负。

7、考生应按要求用钢笔填写学校、姓名以及学校代号和准考证号的阿拉伯数字。在学校代号和准考证号下各条0—9的数字中找出与对应方框相符的数字,用铅笔在数字中间划一条横线,横线长度不要超出方括号,用钢笔或圆珠笔划线的将做0分处理。划线要有一定的浓度和粗度,浓度要盖过底色。

8、考生拿到试卷后,不得擅自拆封,须经主考教师允许后才能拆封。

9考试结束后,考试试卷册、答题卡和答题纸、一律不得带出考场考生需等监考教师清点试卷无短缺后,经监考教师允许,方可离开考场。擅自离开考场者,按违反考试纪律论处。

 

 

 

宜春学院教务处

201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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