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学校将开展修读双学位、辅修专业报名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学校全日制在籍的2008级、2009级本科生,学有余力的,可以申请修读1个双学位或辅修专业。
二、报名程序:
1.学生申请:2010年10月23日~11月1日,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申请,下载《申请表》(见附件1)填写(1份)后提交主修专业所在学院审核。
2、学院审核:
(1)2010年11月1日~2日,各学院对本院学生提交的《申请表》进行审核,汇总后统一送交相关开设双学位、辅修专业学院。
(2)2010年11月3日~4日,双学位、辅修专业开设学院对申报学生进行审核,并填写学生报名汇总表(见附件2),电子稿发送至jwcjsk@126.com。
3.教务处审批录取:2010年11月5日~7日,教务处根据学院审核情况进行审批录取,并在教务处网站公示录取名单。
4、志愿调整:2010年11月8日~10日,对报名人数不足不能开班的双学位、辅修专业进行志愿二次调整。
5.缴费:2010年11月9日~20日,被录取的学生应主动前往财务处缴纳费用。未按时缴纳费用的,取消录取资格。
三、开课时间:2010年11月15日开始上课,上课时间原则上安排在晚上或周末,开课时间由开设双学位、辅修专业学院具体通知。
四、其他
1、宜春学院全日制本科生修读双学位、辅修专业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3)
2、开设双学位、辅修专业及学费收费标准(见附件4)
特此通知
附件1:宜春学院修读双学位申请表
宜春学院修读辅修专业申请表
附件2:学生报名汇总表
附件3:宜春学院全日制本科生修读双学位、辅修专业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4:开设双学位、辅修专业及学费收费标准
宜春学院教务处
2010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