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安排,新生注册工作在10月中旬进行,为了做好新生信息核对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按照教育厅赣教高字【2010】71号《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校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的紧急通知﹥》的文件精神,现将新生学籍注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院根据《宜春学院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方案》(见附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
2、各院组织入学资格属实的新生,依据教务处提供的新生数据(到教务QQ群共享下载)逐一进行核对签字。
3、把新生核对中发现有误的信息,分别按以下几点处理。
(1)学生不在该班的直接删除。
(2)该班遗漏的学生及其信息全部补充到位。
(3)如学生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等信息有误,请按培养层次及录取专业汇总至2010年入学新生信息修改确认表,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同时复印在一张A4纸上)、户口本复印件、高考报名表复印件、户籍证明原件。
(4)如学生的专业与教务处提供的专业有误,请按培养层次及修改后专业排序汇总至2010年入学新生信息修改确认表。
4、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和新生信息核对清楚后,填写2010年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新生学籍注册统计表。
5、以上工作完成后,把新生核对签字表、2010年入学新生信息修改确认表、2010年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新生学籍注册统计表经院长签名、盖行政章后,连同相关的材料于
特此通知
宜春学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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