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安排,在校生学年注册工作在10月中旬进行,为了做好在校生学年注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院通知所有在校生于
2、在校生如发现本人信息有误,分别按以下几点处理。
(1)如学生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等信息有误,学生如需修改,应填写《宜春学院学生基本信息修改申请(审批)表》(到教务QQ群下载普通生表格),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同时复印在一张A4纸上)、户口本复印件、高考报名表复印件、户籍证明原件。
(2)如学生的专业与教务处提供的专业有误,请应填写《宜春学院在校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到教务QQ群下载普通生表格),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3、填写相关的表格(到教务QQ群下载普通生表格)。
4、以上工作完成后,经院长签名、盖行政章后,连同相关的材料于
特此通知
宜春学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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