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
为鼓励我校教师认真钻研教学,积极开展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工作,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建立一支高水平的、供示范的优秀主讲教师队伍,经研究决定于本学期评选表彰2008-2010学年度优秀主讲教师。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在
2、师德高尚、治学严谨、从严执教、教书育人、教学效果好。
3、在教学质量评估中学生网上评教评为优秀,其排名在本教学部门该年度教师总数的前25%内。
4、有一定的教学研究和科学研究能力。
5、2008-2010学年度教学工作量饱满,并较好地完成了教学工作任务。
6、凡在2008-2010学年度中出现教学事故,或在有关教学环节中违反教师工作规范者,不得参加本学年度的优秀主讲教师的评选。
二、推荐要求
1、申报者须认真填写《宜春学院优秀主讲教师推荐评审表》,按所在院的要求及时上报(职能部门的主讲教师由相应院推荐)。
2、申报者在填写《推荐评审表》时要实事求是,如实填写近两学年的实际教学工作量(包括授课名称、班级、学时);申报理由的重点应放在教学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经验,以及在教学、考试方法改革方面取得的成功经验上;填写内容要简明扼要。
三、工作要求
1、各教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评选工作,成立评审小组,根据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好本部门的评选工作。
2、各教学院的推荐人数不得超过学校分配的评选名额。
3、各教学院的评选工作要求在
四、时间安排
1、本次评选分学院评选和学校审核两个阶段。
2、学院评选安排在
3、6月中下旬学校进行审核,审核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公布。
五、评奖名额
本次评审,各教学院评选名额按2008年度主讲教师数(含兼职教师)的10%分配。具体名额为:
文传学院:7人;政法学院:8人;经管学院:7人;外国语学院:6人;
师范学院:1人;音乐学院:2人;美设学院:3人;数计学院:8人;
理工学院:8人;化生学院:7人;生科学院:7人;医学院:9人;
美容学院:2人;体育学院:6人。(共81人)
特此通知!
宜春学院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