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0年增列为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申请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0-03-03

各相关学院:

  2010年增列为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申报工作将于3月份进行,为确保我校申报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今年有应届毕业生,且尚未取得学士学位授予权的专业,共计4个,涉及4个教学院。具体如下:

 

序号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全称)

修业年限

所在院

名称

学科门类

时间

1

050419

播音与主持艺术

4

文传学院

文学

教高[2006]12006.3

授文学

学士学位

2

050204

法语

4

外国语学院

文学

教高[2006]12006.3

授文学

学士学位

3

050409

舞蹈学

4

音乐与舞蹈学院

文学

教高[2006]12006.3

授文学

学士学位

4

050412

表演

4

体育学院

文学

教高[2006]12006.3

授文学

学士学位

  二、材料申报要求

1、各相关学院先组织对有关专业进行自评自查,在此基础上,填写《申请学士学位授予权学科、专业简况表》(见附件),《简况表》应严格按照表格要求认真、全面、客观的填写,其中的资料、数据务必真实、准确,客观如实的反映新增学科、专业的建设情况。

注意:教学计划和专业建设规划须附在《简况表》之后;专业名称和专业建立时间,请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的批文填写;填报“本专业在校本科学生数”时,应将本专业及专业方向的本科学生数一起统计。

2《简况表》必须在2010320前送交教务处建设科,所有材料用A4纸打印,一式一份,电子稿发送至Email:ycujwc@163.com

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可能要接受省评估专家组的现场考察,望各教学院认真组织自评自查,精心准备文字材料和各种支撑材料,充分做好专家组现场考察的各项迎评准备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申请学士学位授予权学科、专业简况表》

         

      宜春学院教务处

                                                    20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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