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
为了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根据教务处本学期工作安排,定于11月23-29日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要求
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对教学质量实行有效监控,是确保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各教学单位要充分认识期中教学检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精心组织、精心安排,根据学校总体要求和本单位的教学工作实际,全面负责做好本单位期中教学检查工作。
二、检查内容
1、教师课堂教学、教学进度。
2、实践教学工作情况。
3、教师和学生对教学工作和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检查方法
检查以各院自查为主,以教师的课堂教学情况、实践教学情况为重点,深入了解教师和学生对教学工作和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学校将进行随机检查。
四、时间安排
1、11月23—29日各教学院组织自查小组进行自查。
2、
特此通知
宜春学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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