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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学院2008年专升本录取方案及预录名单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09-11-13

根据教育厅《关于2008年我省高等学校推荐选拔优秀专科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赣教高字[2008]14号)和《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8年全省高校专升本录取工作的通知》((赣教高字[2008]46号)文件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经校党委研究决定,并报请教育厅同意。我校2008年专升本按以下方案录取:

一、录取条件

1、三证齐全:录取时各教学院必须严格审查专科毕业证(08届应届生)、全省高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和高校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证。

2、政审合格:专科学习阶段没有考试舞弊现象,没有受记过及以上处分。

3、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

(1)英语达到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外语类60分,文理类45分,体艺类35分);

(2)两门专业课程考试成绩总分不低于60分。

二、录取办法

在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中,按不同专业(相同考试科目的专业合在一起)两门专业课程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直至录满指标为止,如符合条件的人数少于分配指标人数,多出指标由学校统筹,原则上分配给该院的其他专业。

三、录取程序及预录名单

按照各相关教学院根据学校制定的录取原则和下达的录取指标进行推荐录取名单,学校职能审核,并经校党委审定的程序,确定了我校2008年专升本210名预录名单(具体名单见附件)。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08710日前向教务处教学运行科(0795-3201399)反映。

所有预录学生需在08829日至30日,持身份证、专科毕业证、英语合格证和高校计算机合格证的原件到教务处复查。复查通过且按时报到缴费者才能转为正式录取名单,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附:宜春学院2008年专升本预录名单

 

                       宜春学院教务处

                       2008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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