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
经学校申请,教育厅同意我校08年专升本录取指标新增50名。在原录取的210名学生中,有4人因证件不符合要求,报到时被取消录取资格,另有4人放弃专升本,因此,本次可以补录58名学生。现将补录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补录原则:
1、按照第一次录取原则的执行(取得三证、政审合格、英语成绩和专业成绩合格、择优录取);
2、参加了上半年等级考试、但第一次录取时因成绩未知而待定录取的学生可以参加本次补录。
二、补录指标:
分专业按照英语和专业成绩上线的人数,按比例将58名补录指标分配到各专业(各专业补录指标见附件)。根据补录原则符合录取条件的人数少于分配指标人数,多出指标由学校统筹,原则上分配给该院的其他专业。
三、录取程序与时间安排
各学院根据学校制定的补录原则审定考生的录取资格,再根据下达的补录指标进行录取,于
宜春学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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