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了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根据教务处本学期工作安排,定于11月19日-25日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要求 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对教学质量实行有效监控,是确保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各教学单位要充分认识期中教学检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精心组织、精心安排,根据学校总体要求和本单位的教学工作实际,全面负责做好本单位期中教学检查工作。 二、检查内容 1、教师课堂教学、教学进度。 2、实践教学环节工作情况。 3、教师和学生对教学工作和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检查方法 检查以各院自查为主,要对教师的课堂教学情况、实践教学情况为重点,深入了解教师和学生对教学工作和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学校将进行随机检查。 四、时间安排 1、 2、 特此通知 宜春学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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