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
为了全面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确保期末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教务处本学期工作安排,决定于2009年1月5日至1月14日开展期末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期末考试工作(包括考试安排、试卷准备、考风等方面)和下学期教学工作安排情况。
二、检查方式与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期末教学检查工作,严格考试纪律、严明考试规范,要使每一位主考、副主考、巡考及监考老师明确自己的职责,使所有学生明了考试纪律,确保考试管理到位、考试秩序井然,提高考试质量,保证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平稳有序。
2、各学院负责本院的期末教学检查工作,落实上述各项检查内容;教务处负责全校期末教学检查工作。
3、各院检查人员必须把每次检查的情况填写在 “学生考试巡考情况登记表”上,并于当天及时将表格交本院教务科;学校考试巡考或考试督查人员必须把每次检查的情况填写在“学生考试巡考情况登记表”或“考试督察报告单”上,并于当天及时将表格交教务处学籍科。
4、各院在期末教学检查结束后,写出期末教学检查总结,于
特此通知
宜春学院教务处 2008年12月30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