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9届毕业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09-11-12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有关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管理规定,高校毕(结)业生的图像信息与学历证书信息一并上网供社会查询。按照省教育厅要求,经省教育厅对我校09届毕业生信息的审核,并与新华社江西分社商定,我校2009届毕业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图像信息统一采集时间为20081021~23日,由新华社江西分社工作人员负责进校拍摄。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集对象

09届普通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

二、拍摄日程与地点安排

为使拍摄工作有序进行,对各学院的具体拍摄时间安排。

拍摄地点设在教学大楼各层大厅旁的小房间(S212S509S607)。

三、工作程序及要求

1、填涂图像信息采集机读卡

1)接本通知后,各学院教务科到教务处领取《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图像信息采集机读卡》。

2)各学院以班为单位组织学生按要求认真填涂机读卡上的相关内容,其中“学号、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应与下发核对的电子注册基本信息一致,确保填涂内容正确无误。

3)填涂之前学生应仔细阅读《机读卡填涂注意事项》。学生必须在10月21日前填涂好机读卡,不能在拍摄时临时填涂,以免填涂错误。

2、按时有序地组织学生参加拍摄

1)请各学院及时通知全体毕业班学生按时参加拍摄。如学生不能按期拍摄,漏拍者须先到教务处教学运行科开具补拍证明,并在2009年4月114月21期间自行前往新华社江西分社进行补拍(地址:南昌市阳明路166号新华通讯社江西分社;联系人:刘强;电话:0791-39850570791-877163013970039178)。

2)各学院要切实做好拍摄现场的组织工作。要求各学院教务科会同学工科及毕业班班主任(辅导员)到现场进行组织安排。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学生严格按学号顺序排队候拍,拍摄时学生各自持机读卡进行拍摄。

3)为确保图像规格质量,学生所穿服装要有衣领,不要穿蓝、黄色的衣服,不戴首饰。不戴变色镜及墨镜,不要穿长毛领子的外衣。

3、缴交拍摄制作工本费

按上级规定,图像拍摄及制作工本费标准为每生15元,由学生本人负担。各学院教务科负责向学生收取拍摄制作费,并于10月20日前交教务处教学运行科,由教学运行科在拍摄结束时统一支付给拍摄单位工作人员。

4、后期图像信息核对

新华社江西分社将采集的图像信息送至中国图片社进行后期制作和信息处理,待返回像片成品到我校后,将再次组织学生进行核对和勘误。为了方便学生在外实习核对,可以在拍照一个月后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的“学历电子注册图像校对系统”,按系统提示校对相关个人图像信息内容。如信息有出入,请与教务处教学运行科联系。


         

宜春学院教务处
2008年10月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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