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8-2009学年秋季学期期末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09-11-12

各教学院:

为了全面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确保期末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教务处本学期工作安排,决定于200915日至114日开展期末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期末考试工作(包括考试安排、试卷准备、考风等方面)和下学期教学工作安排情况。

二、检查方式与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期末教学检查工作,严格考试纪律、严明考试规范,要使每一位主考、副主考、巡考及监考老师明确自己的职责,使所有学生明了考试纪律,确保考试管理到位、考试秩序井然,提高考试质量,保证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平稳有序。

2、各学院负责本院的期末教学检查工作,落实上述各项检查内容;教务处负责全校期末教学检查工作。

3、各院检查人员必须把每次检查的情况填写在 “学生考试巡考情况登记表”上,并于当天及时将表格交本院教务科;学校考试巡考或考试督查人员必须把每次检查的情况填写在“学生考试巡考情况登记表”或“考试督察报告单”上,并于当天及时将表格交教务处学籍科。

4、各院在期末教学检查结束后,写出期末教学检查总结,于114把总结材料以纸质版和电子版(发至wgf20060108@163.com)形式报教务处学籍科。

特此通知

 

宜春学院教务处                      2008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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