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运行


关于落实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09-11-12

各教学单位:

   为确保教学工作有序开展,按照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和教学管理系统运行要求,现将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落实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非毕业班教学周数均按18周执行。2010届毕业班的实习、毕业生积欠、毕业考试及论文答辩时间安排详见《关于印发20092010学年校历的通知》(宜学院字[2009]34号)。

     二、各教学院应按确定的课程归属落实教学任务。在安排教学任务前,请仔细核对下学期所开课程,核对过程中不得简化课程名称、随意更改学时、课程性质、课程类别等,勿重排或漏排。若课程归属尚待明确或因特殊原因需要变更归属,请及时与教务处联系,以便进行协调。

     三、各教学院要严格执行各专业、年级人才培养方案,由于特殊原因需调整人才培养方案的,请于1124之前填妥教学计划变更表,报教务处审批,逾期不得进行调整。

四、为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认真落实学校“教学质量促进年”工作精神,请各学院在落实下学期教学任务时,根据《宜春学院教学工作规范》文件要求,认真开展开课教师资格审查工作。

五、教学任务(含公共课)的落实情况请于1127之前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同时将经任课教师确认、教研室主任签字、主管教学院长审批并加盖部门公章的教学任务安排表(纸质稿一份,样表见附表)报送教务处。教务处于1128日起开始编制下学期课表。

   六、有关要求

1、在确定合班情况时,务必考虑合班的可行性和科学性,原则上不能跨学院、年级合班教学,同一个专业的课程不得拆开与其它专业的课程合班教学。

2、为严格多媒体教学管理,切实保障多媒体设备的有效利用,各教学院应加强对多媒体教学课程的审核,并在教学任务安排表中“教室类型”一栏中进行明确。

为尽快完成下学期课表的制定,请各教学院务必按规定时间完成上述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一、表一

       二、表二

 

                                              宜春学院教务处

                                                2009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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