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
为切实保证我校2008-2009学年第二学期的实验教学任务的落实,请各院严格按照教务处的有关要求,将下学期专业课实验及公共课实验的实验教学任务安排好,同时填写好《实验教学任务书》(样版已发送给各院),于2009年元月10日前交教务处实验室管理科。另外,请各院将下学期的实验课表也编制好,相关的实验教学任务书和实验课表的纸质稿必须于2009年2月23日前交教务处实验室管理科。
宜春学院教务处
2009年元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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