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2009届学生即将毕业,为使2009届毕业生设计(论文)工作顺利结束,请各教学单位在
1、2009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须严格按《宜春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范》施行。毕业设计(论文)资料存档应有专人负责并妥善保管。
2、毕业设计(论文)资料存档的相关资料按《宜春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范》所规定的毕业设计(论文)存档文件要求收集。
3、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评选工作,按《关于开展我校2009届毕业生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条件执行。
4、须上报教务处的材料有:
(1)宜春学院 级毕业设计(论文)一览表;
(2)答辩工作安排;
(3)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表;
(4)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汇总表
(5)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汇编
(6)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
答辩工作安排请各教学单位于答辩前一周时间,其余材料于2009年6月30日前将电子和纸质材料报送教务处。
特此通知
宜春学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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