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实验教学管理的意见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09-11-11

各教学院

实验教学是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确保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环节。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的实验教学管理,切实提高实验教学质量,经研究,现对我校实验教学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切实提高对实验教学重要性的认识

实验教学是高等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等学校教学体系中一项重要的实践性教学环节。全校上下要进一步提高对实验教学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克服“重理论、轻实验”的传统观念。各教学院必须把实验教学工作列入本院教学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使实验教学工作在整体教学工作中具有相应的地位,确保每一堂实验课的效果与质量。

二、明确实验教学管理体制与职责,规范实验教学管理

1、学校实验教学实行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教务处代表学校负责全校的实验室规划、建设和管理,制定实验教学的宏观管理规章制度,负责全校跨院实验教学任务的计划和协调等工作。

2、教学院负责本院实验室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按照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制定实验教学大纲;结合实验室管理和实验教学的实际,制定、完善实验教学管理办法和制度,使实验教学管理纳入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三、切实加强实验教学相关文档的制定和管理

1、教学院应督促各实验室严格按照实验教学计划和大纲的要求,开出有质量的实验课。各实验室应建立和完善实验指导书、实验教材等实验教学文件或实验教学档案。在实验教学过程中,教学院有责任保证实验教学计划和实验教学大纲的严肃性和完整性,不得出现随意增加、减少、提前、拖延、更改或撤销实验教学计划的现象。

2、规范实验课表的编排。实验课表是实验教学计划在教学执行中的具体反映,是检查实验教学、核实实验教学工作量以及申报实验仪器设备计划、分配低值易耗品经费的重要依据。实验课表要详尽反映班级、课程、教师、地点、组数等信息,由其他教学院承担的实验课程,学生所在学院必须于同一时间给开课学院提供包括实验课程学时数和学生数等内容的书面材料,以便开课学院统筹安排。在实验教学任务下达和实验课表编排中,各教学院必须高度重视,严肃认真,务必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不得错报、乱报、漏报、瞒报教学任务和实验课表。如在工作中有敷衍塞责等失职行为,计入教学状态基本数据库,严重失职者按教学事故论处。

3、教学院各实验室应建立真实、完整的实验教学档案,妥善保存实验教学资料。实验教学档案包括: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指导书、实验课表、实验室使用情况登记表、实验设备使用情况登记表等。

四、做好实验教学基本数据的统计工作

各教学院要督促实验室做好相关实验教学基本数据的统计和管理工作,主要有:实验室设备登记表、实验室面积数、实验总学时数、实验项目数及学时数、实验人时数、实验开出率等。

五、加强实验教学质量监控,规范实验教学过程管理

1、教学院应组织力量审定专业实验教学大纲和实验项目,对实验课程设置、实验课时与理论课时的比例、实验项目及学时数、实验内容、实验类型等作充分论证,确保学生基本实验技能的训练达标及实践创新能力培养的质量。教学院应督促各实验室按照教学大纲要求,开出全部必做实验,鼓励开设选做实验。文科类专业要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设置一定比例的实践科目,加强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

2、各教学院要加强实验教学过程的规范化管理,健全实验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体系、完善实验教学各环节质量标准。切实加强对实验教学的开课情况、教学进度、教学质量、教学任务完成情况等方面的管理。建立实验听课、学生实验技能抽测、实验教学评价制度,加强实验教学督导,健全实验教学管理制度,保证实验开出的质量。要深入实验教学各个环节,通过定期与不定期的实验教学检查,进行现场调查研究和检查指导,对实验教学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加强实验队伍建设,提高实验人员素质

1、健全岗位责任制,做到目标明确,职责分明。切实保证实验室工作职责的履行。

2、建立健全科学、客观、公正的考核、评价、激励机制,鼓励实验人员开展综合性实验、设计性实验、实验室项目创新;同时,对在实验教学、实验室管理工作中不负责、不能完成规定工作任务以及造成不良影响的有关人员给予相应的处分。

 

                                                          宜春学院教务处

                                                          2009年9月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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