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教学改革,提高高等学校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制度”的要求,现就2009年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简称“省级教改课题”)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省级教改课题的立项范围与重点
本年度省级教改课题立项的主要范围是高等学校办学定位,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教学管理改革的研究与实践等。课题分招标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三类。重点课题应是适应时代要求,具有先进理念,采用现代化手段,在培养创新创业型人才、应用型人才、高技能型人才方面有推广价值,能产生良好社会效益和较高理论成果的研究课题。
二、申报省级教改课题的工作要求
为了保证研究质量,申请人必须是主持过校级以上科研课题或参加过省部级课题研究的、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其他人员应由2名与申报课题内容相关专业的副教授以上人员推荐,推荐函应说明主持人的科研能力、专业知识以及对申报项目的研究成果预测等内容。省级教改课题实行课题申请人负责制,课题主持人仅限1人,参研总人员一般不超过5人(含主持人)。
2009年总立项项目控制在600项左右(各校的立项限额见附件二)。
各校在组织申报时,应保证教学一线人员的申报项目数在80%以上。
在研省级教改项目的主持人不得申报;项目主持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一般不得同时作为其他项目成员;项目组成员至多同时作为2个项目的成员。申报人应填写《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书》。课题管理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后,将《申报书》连同《2009年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一起上报。报送纸质材料的同时请用Excel格式制作1份《申报汇总表》一并报送。申报截止时间为:
三、省级教改课题的评审、核定与公布
省教育厅委托江西高教评估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为了施行省级教改课题立项盲审制,申报者应当填写《课题活页》。评审结果报省教育厅审核后予以公布。
四、加强对省级教改课题研究的支持和管理
我省已加大了对省级教改课题的资助力度。请各校以多种形式安排配套经费,保证课题组开展课题研究的时间和条件,并加强对研究项目(尤其是重点项目、招标项目)的督促、检查与服务。
为了避免 “重立项、轻研究、缺应用”的现象,同时防止学术不端行为,确保省级教改课题的研究质量和水平,各校应继续加大“会议结题评审”的工作力度,倡导集中答辩(校外专家应占2/3以上)的结题方式以及重要成果公示制度。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