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课题主持人:
根据学校安排,将于5月27日下午开展2009年校级教改课题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工作安排
评审工作分为大文和大理两个大组分别开展。
1、评审时间:2009年5月27日下午2:00开始
评审地点:大文组在办公楼四楼党委会议室;大理组在办公楼四楼大会议室。
2、各主持人于5月25日到教务处建设科抽签决定陈述顺序。
二、主持人陈述要求
评审时,课题主持人作5分钟的陈述,并用多媒体演示。陈述按主持人事先抽取的顺序进行。如排在前列者因故缺席,则由排在下一位者陈述。
陈述内容主要包括课题立项背景与意义、课题实施方案(研究的基本内容、目标、拟解决的关键问题、预期成果效益、实施计划、特色或创新点、主要研究方法等)、课题研究基础及经费来源等。
三、评分标准和评审指标
1、评分标准
评价内容 | 评价等级 |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四级 | ||
立项背景与意义 (30分) | 申请立项的理由和对教学的作用与意义 | 重大 (25-30分) | 较重大 (20-24分) | 一般 (15-19分) | 不重大 (10-14分) |
课题实施方案 (40分) | 教改研究的基本内容、目标及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 有明显创新特点 (30-40分) | 有一定的创新特点 (20-29分) | 创新不明显 (10-19分) | 无创新 (1-9分) |
课题研究基础 (20分) | 与课题相关的研究工作积累 | 基础扎实 (15-20分) | 基础较扎实 (10-14分) | 基础一般 (5-9分) | 基础较差 (1-4分) |
人员组成情况 (10分) | 课题组人员结构 | 合理 (8-10分) | 较合理 (5-7分) | 尚可 (2-4分) | 不合理 (0-1分) |
2、评审指标
专家组对各课题进行评审后,拟定校级教改立项课题50项,报学校审定后,推荐参加省级课题教改立项申报。
四、评审程序
1、申报人进行演示、陈述(5分钟);
2、专家组评分;
3、工作人员统分(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
4、报学校审定,确定校级立项课题、省级推荐申报课题;
5、张榜公示评审结果。
宜春学院教务处
2009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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