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
2009年度江西省“精品课程”和“高校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申报评审工作已全面启动,请你们按照《关于开展省级精品课程评选工作的通知》(赣教高字[2009]67号)和《关于开展全省高校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评选工作的通知》(赣教高字[2009]66号)的要求认真组织申报。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申报限额
1、省级精品课程8门;
2、高校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3个。
二、时间安排
1、根据文件要求,认真填写《2009年度省级精品课程申报表》、《全省高校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申报书》,于9月22日前送交一份纸质材料到教务处建设科。
2、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推荐项目并报学校审批。学校审批通过后,各项目按照省教育厅文件要求做好材料,于9月28日前送交教务处建设科。
特此通知!
附件二:《关于开展全省高校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评选工作的通知》
宜春学院教务处
2009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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