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09年江西省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及相关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09-11-11

各教学院:

为推进我校实验教学改革,加强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培养,按照江西省教育厅《关于2009年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学校工作计划,2009年继续开展宜春学院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申报、评审和江西省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对象:

学校已立项的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今年新申报的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对于省教育厅限定的物理、化学化工、生物、电子电气信息、计算机五个学科类别的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学校不再推荐为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2)申报时间:

申报2009年江西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单位须在522日前按照省教育厅有关要求向教务处实验室管理科提交完备的申报材料并建好网站以备检查,逾期不予受理。

(3)其他要求

请各申报单位58日前提供两份《江西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请书》给教务处实验室管理科。

特此通知


 

已立项的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1、电工电子实验教学中心

2、基础化学实验教学中心

3、药学与制药工程实验教学中心

4、临床医学实验中心

5、机能学实验中心

6、植物科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7、现代传媒综合实验室

8、普通生物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9、食品工程实验室

    宜春学院教务处

20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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