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 春 学 院 教 务 处
宜学院教务字〔2026〕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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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微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院:
为主动应对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贯彻教育部关于推动“四新”建设、促进科技教育与人文教育深度融合的指导意见,满足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对跨学科复合型创新人才的需求,进一步落实教育部就业能力提升“双千”计划,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与高质量就业,根据《宜春学院全日制本科生修读微专业管理办法(修订)》(附件1),学校决定开展2026年微专业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微专业简介
微专业是学校为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主动打破专业与学院边界,围绕某一特定前沿领域、交叉学科方向或核心职业能力而系统性设置的一组核心课程群。具有课程精简、定位聚焦、学科交叉的特点,通过灵活系统的培养,优化学生知识结构,提升岗位适配能力与就业竞争力,为学生就业与职业发展奠定基础。
二、微专业培养模式
微专业的修读时间为1学年,开设5-8门课程,每门课程1-3学分,总学分10-16学分。
1.微专业教学计划、课表编排、选课组织、考试安排等由开设学院根据学校教学工作要求统一安排。
2.微专业单独编班授课,安排在晚上、周末或假期。鼓励由跨学院、跨学科教师组建教学团队,采用线上、线下、线上线下混合等多种形式开展教学。
3.学校每学年组织一次微专业招生工作,原则上申请修读学生20人以上方可开班。学校优先支持并鼓励跨学院、跨学科学生组建的微专业班级。
4.所修微专业课程总评成绩达60分及以上视为通过课程学习要求,认定相应学分;考核不合格,不影响学生评奖评优和毕业资格,可安排一次补考,补考未通过或对成绩不满意者,随下一年级学生重新选课学习。
5.微专业修读课程所获学分不可转换为本科主修专业课程学分。未能完成微专业修读的学生,其已修读的微专业课程学分可申请冲抵公共选修课,不限公选课归属类别,累计不超过2学分。
6.完成微专业课程学习并达到要求者,学校颁发微专业证书。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2026年全校共有30个微专业予以招生,招生对象为普通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在校本科生,各专业招生计划详见微专业招生简章(附件2)。学校大力鼓励并支持学生跨学院、跨学科门类修读微专业,将其作为拓宽学术视野、构建复合型知识体系的重要途径。各开设学院应积极面向全校学生进行招生宣传。学生在校期间最多可选修两个微专业,同一学年只能修读一个微专业,且不能与辅修学位、辅修专业同时报名。报名修读微专业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招生报名流程
1.报名时间:2026年9月16日-9月24日。
2.学生报名微专业方式:登录教务处网站查看微专业招生简章,填写报名表。
3.录取审核公示:各开设学院负责微专业的招生宣传、选拔、录取、注册等事宜,于2026年9月30日前完成对学生报名情况审核,并将录取名单报教务处备案。鼓励2027届学生参加微专业报名学习,在同等情况下优先录取。
附件1:宜春学院全日制本科生修读微专业管理办法(修订).docx
附件4:宜春学院XX微专业学生报名汇总表(2026年).xls
教务处
2026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