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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宜春学院2026届结业学生结转毕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文章来源:宜春学院教务处 发布时间:2026-09-08

      

宜学院教务字202660

 

 

关于宜春学院2026结业学生结转毕

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教学院、校直各单位:

根据《宜春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修订)》(宜学院办字〔2025〕48号)等文件规定,结业学生可在结业后一年内针对不合格课程申请结业转毕业考试以下简称“结转毕考试”。结转毕考试设两个考核时段,分别为结业当年10 月、次年 5 月,考生仅限选择其中一个时段参加考试,有且仅有一次考试机会考试机会一经使用,不得再次申请。做好2026 届结业学生 10 月份结转毕考试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具体工作安排

一)考试对象

我校2026 届本科结业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时存在合格课程的学生

二)报名流程及时间

本次结转毕考试报名申请时间为2026年98-21学生须登录教务处网站资源下载中心自行下载结转毕考试申请表(附件1),纸质版申请表需本人手写填报考试课程名称、原修读学年学期、课程学分、课程性质等信息并亲笔签名。学生须将签字完整的纸质申请表扫描件扫描件命名规则:班级+学号)及电子报名汇总表(附件2),统一提交至所在教学院教科办指定邮箱。其中,大学体育、体质测试类课程报名,须精准填报具体项目(如大学体育1或2(篮球)、体质健康测试等),确保报名信息完整、准确、规范。

(三)考试时间及考核形式

1.课程考试时间202610月10-11日,每天安排四场次考试,即7:50~9:50,10:00~12:00,13:30~15:30,15:40~17:40

2.专业考查课程由开课教学院结合工作实际,在学校规定登分截止时限内自主统筹开展考核工作。

3.公选课程由教务处统一统筹安排,采用线上自主学习、随学随考的考核模式。线上学习及考试周期为2026年9月30日—10月13日,所有考生须于2026年10月13日16:00前完成全部线上考核,逾期未完成视为自动弃考。

4.大学体育和体质测试课程:考生须于2026年10月9日前主动联系体育学院李小丽老师(18770511050),咨询具体考核方式及安排。

5.军事理论课程:考生须于2026年10月9日前主动联系赵险峰老师(17879520599),咨询具体考核方式及安排。

6.创业基础类课程:考生须于2026年10月9日前主动联系赖志虎老师(13979570460),咨询具体考核方式及安排。

7.就业指导类课程:考生须于2026年10月9日前主动联系彭礴老师(13870511154),咨询具体考核方式及安排。

8.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生须于2026年10月9日前主动联系严蔷薇老师(13907956761),咨询具体考核方式及安排。

资格审核及材料报送

各教学院须严格核查学生报考资格,完成本院考生资格审核工作后,于2026年9月22上午下班前,将加盖学院公章的学生纸质申请表复印件、考生汇总名单、课程考试安排表(附件2)统一报送至教务处考试科。

教务处汇总全校各教学院考试安排后,于2026年9月30日前反馈至各教学院。各教学院须在考试前一周,将具体考试安排逐一通知至每位考生本人,确保考生知晓考试相关要求。

(五)考生考试要求

取得本次结转毕考试资格的结业生,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加盖学校公章的结转毕考试申请表返校参加考试,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及学校考试管理相关规定。

二、工作分工与职责

教务处工作职责

1.负责考试的宏观管理、组织协调和督查指导等工作。

2.负责汇总各教学院的考试安排,并统筹考试教室的落实,协调全校性公共课考试课程的组织命题和考试安排等工作。

3.做好结转毕考试中涉及校公选课、讲座必修课等课程的网络课程学习安排和考试工作。

各教学院工作职责

1.负责做好本教学院学生结转毕考试的通知、思想教育、安全管理等工作。

2.各教学院具体负责落实本单位开设课程的结转毕考试时间、地点、监考、巡考等相关工作安排。专业课考试时间由各教学院安排,考场安排按照一个标准考场30人设置。

3.切实做好结转毕考试试卷命题及审核工作,按照《宜春学院考试工作管理规定》,严格把好试卷命题质量关。按照学校考试管理的有关规定在2026年9月30日前到教务处办理试卷印制审批手续。

4.命题老师应严格遵守试卷保密要求,教师不得用电子邮件的形式在网上传递试卷内容,杜绝泄题。对试卷泄题者,一经查实将按《宜春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处理。

5.加强试卷在命题、打印、印制、领取和分发等环节的安全与保密,谨防试题信息泄,确保考试安全。如有违纪,学校将严格按照相关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6.考试结束后2026年10月13日前完成试卷批阅成绩录入核对工作

三、其他事项

1.各教学院须高度重视结业生结转毕考试工作,压实主体责任,逐一通知到每一名2026届结业学生,耐心做好政策解读、流程答疑、工作指导等服务保障工作。

2.涉及毕业设计、论文及答辩等实习实训等实践教学环节相关事项,各教学院须提前咨询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3.考生本次结转毕考试成绩合格、学业条件达到毕业标准的,可按学校规定流程申请以结业证书换发毕业证书;各项条件同时符合学士学位授予要求的,可依规申请补授学士学位。

附件1:宜春学院2026届学生结转业考试申请表.doc

附件2: 宜春学院2026年10月10-11日结转毕考试报名汇总表及考试工作安排表(样表).xlsx

    宜春学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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