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教学


宜春学院优秀数智化教学示范课案例 评审工作方案

文章来源:宜春学院教务处 发布时间:2025-11-21

一、指导思想 

为落实《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教育数字化的意见》(教办〔2025〕3 号)及《关于推动我校数字教学平台应用普及的通知》(宜学院教务字〔2025〕5 号),规范、公正、高效完成首批“优秀数智化教学示范课案例”遴选,特制定本方案。

二、评审时间与地点  

1. 评审时间2025 年 11 26 日(周14:00—17:30  

2. 评审地点:人文大205

三、组织机构 

1.评审专家由学校聘请校具有高级职称且具相关项目评审经历的教师组成,专家组通过以下办法产生:由教务处提供校内相关专家组成的专家库,从中抽取5人组成此次评审专家组。

2.工作人员:

组长:刘旭东;

副组长:赵娟、李鹏成;

纪检监督:罗洵、周健;

工作人员:廖俊婕、季平  

四、评审原则 

1. 公平、公正、公开,匿名评审。  

2. 聚焦“AI+课堂”深度融合,突出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  

3.优秀示范案例宁缺毋滥,总评分不低于75分。

六、评审程序 

1.参选教师每人5分钟说课、课程展示,3分钟答辩

2.评审专家根据评分标准打分,分数保留两位小数。

3.工作人员统分。取评审专家评分的平均值,保留两位小数。排名按照专家评分的平均值从高到低排列。

其他

本方案由教务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评审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宜春学院教务处  

                               2025 年 11 21 

 

 

 

 

 

 

 

 

 

 

 

评分标准(百分制)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分数

教学模式创新

是否突破传统教学模式,形成独特的技术应用场景,提升互动性与学习效率。

20

课程资源丰富

课程已在网络教学平台完成基础框架搭建(章节与课程对应且内容完整),提供丰富的数字化教学资源,满足学生自主学习的需求。课程资源逻辑清晰,重难点突出,融入数字化资源(如动态图表、交互式课件),符合学科逻辑,既可辅助课堂教学,又可用于远程教学。

20

资源应用效果

教师能够高效整合与利用已上传平台的教学资源,将其有机融入教学全过程。

20

数字工具应用

完整展示数字化工具在解决教学重难点中的应用策略,展示数字工具在课堂中的创新应用及实践效果。

20

案例可推广性

符合教学内容和学生的学习特点,能够有效促进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和技能的掌握;案例可迁移至同类课程,具有普适性和示范性。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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