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
根据《宜春学院全日制本科生修读辅修专业学士学位及辅修专业管理办法》(宜学院办字〔2021〕7号)《关于开展辅修学位与辅修专业报名工作的通知》(宜学院教务字〔2023〕49号)等文件精神,经本人申请,各教学院审核,教务处对修读辅修学位、辅修专业是否符合修读相关专业所要求的条件进行了复核。拟同意王淑俐等38名同学修读辅修学位、庄怡等25名同学修读辅修专业学习,现将学生名单予以公示,具体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3年9月19日至2023年9月21日。
自公示之日起,如有问题,请以来电或书面形式向教务处建设科反映,凡匿名和超过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公示期结束后,请于10月中旬前完成缴费工作(具体以校计财处时间为准),否则不得参加课程学习。
联系人:王婷玉 闻豪
联系电话:0795-3201103
地址:教务处电教楼二楼210室
附件:宜春学院2023年拟修读辅修学位、辅修专业学生名单.docx
宜春学院教务处
2023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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