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 春 学 院 教 务 处
宜学院教务字〔2023〕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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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届毕业生和2025届医学类毕业生学历证书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院:
根据《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教毕指[2017]9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毕业生图像采集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学服[2022]10号)文件精神,按照省教育厅要求,经与新华社江西分社协商,我校学历证书图像信息统一采集于2023年3月30日-31日进行,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集对象
1.2024届:20级非医学类本科
2.2025届:20级医学类五年制本科、21级护理学专业四年制本科
3.2023届未采集图像毕业班学生
4.联合培养学生由宜春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图像采集
二、拍摄日程与地点安排
拍摄时间:3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3月31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拍摄地点:此次图像采集有2个拍摄点,分别设在主教楼一楼大厅(1号、2号机)和二教楼南面负一楼书库(3号机)具体拍摄安排详见附件二。
三、工作程序及要求
1.按时有序地组织学生参加拍摄
(1)以班为单位按拍摄顺序参加拍摄,此次图像拍摄学生请务必按照《加密采集学生获取采集码流程》(附件一)提前注册、获取采集码,依次刷采集码拍摄。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拍摄候场区进行排队等待,各教学院需提前3-4个工作日通知学生登录学信网自行申请好采集码保存,采集当日出示采集码采集。
(2)各学院要切实做好图像采集拍摄前的准备工作和现场秩序维护工作,届时请各班辅导员(或班主任)带领本班学生提前15分钟到达拍摄候场地点候场,各班级学生务必严格按照拍摄安排顺序有序进出,按照拍摄序号进行拍摄。采集现场要配合“图像综合信息采集”工作组工作,并保证拍摄场地的安静和有序。
(3)拍摄要求:照片拍摄时应穿正装,禁穿复杂图案、条纹类以及与背景色相近的蓝色服饰,请勿穿着毛领大衣、臃肿外套、吊带衫。不得穿戴帽子、围巾等(宗教、医疗、文化需要时,不得遮挡脸部或造成阴影);不得佩戴发饰、项链、耳环、耳钉等饰品;头发不遮挡眉眼、耳朵,不宜化妆。佩戴眼镜者不得戴有色(含美瞳、隐形)眼镜,镜框不得遮挡眼睛,眼镜不能有反光。
证件照拍摄要求
2.缴交拍摄制作工本费
根据新华社规定,本次图像采集工本费用为15/人,请各班级按参加拍摄人数提前收齐费用,以班为单位指派一名代表,在拍摄结束后,通过支付宝转账方式将图像采集费用转账至现场工作人员,转账时请备注好“学校+班级+人数”信息。
3.后期图像信息核对
新华社江西分社将采集的图像信息送至中国图片社进行后期制作和信息处理,照片制作完成后学生可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上的“学历电子注册图像校对系统”,按系统提示校对相关个人图像信息内容。如发现图像信息有误,请立即与教务处学籍科联系。(联系电话:0795—3201229)
四、补(散)拍注意事项
1.部分去年未参加采集图像信息的2023届毕业班学生可在3月31日下午4点到达拍摄地点(二教楼负一楼书库)补拍。
2.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拍摄的,请通知学生(周一至周五8:30—11:30、14:30—17:30)加大学生图像信息采集江西中心微信号:xhsjx567或者xhsjx789进行补(散)拍,加微信请备注校名与姓名。咨询电话0791-83985057。
3.江西省高等学校2024届毕(结)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30日。
此次图像信息采集工作非常重要,拍摄的图片用于学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网上电子注册,凡没有参加拍摄的学生将无法办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请各教学院认真做好宣传工作,届时安排相关负责人到场,组织本院学生参加拍摄。
宜春学院教务处
2023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