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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学业预警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宜春学院教务处 发布时间:2023-03-02

      

宜学院教务字202318

 

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学业预警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院:

根据《宜春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强化对学生的学业管理,提高对学生学业的指导性、预见性,通过学院、学生及其家长三方面的沟通与配合,帮助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改进学习方法,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工作安排,现将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学生学业预警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预警范围

(一)警示。学生在本学期前连续两学期内且补考考试后,累计学分仍低于培养方案要求总计划学分70%者。各教学院对学生本人给予警示,通知学生家长并做好相关工作,防止学生出现留(降)级情况。

(二)退学。从第三学期开始对在校生实行退学淘汰,获得本专业年级计划学分(含补考后学分)累计低于计划学分30%者,给予退学处理。各教学院提出退学处理意见,通知学生家长和学生本人并做好相关工作;报教务处审核并由教务处报学校审批,通知学生办理相关手续。

(三)毕业预警。针对毕业班学生,要按照各专业培养方案进行毕业预警及学业提示。各教学院依据各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附件5),对可能或已经产生学习问题的大三及毕业班学生进行毕业预警,教学院组织相关人员告知学生依据专业培养方案所学的课程科目及学分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帮扶措施。

1.学历预警:

1)课程重(补)修。自2020级开始只有1次重修机会。

2)公共选修课学分。需修满8学分公共选修课,选修课须覆盖自然科学、文学艺术(美育类)、社会科学、创新创业四个归属类别课程,每个归属类别选修至少1门课程。21级(含21级)以上文学艺术(美育类)不低于2学分。通识选修课程必修课(动态模块)学分可充抵公共选修课学分。

3)教师教育课程选修课学分。

4)创新实践教学活动学分。

2.学位预警:主干课程首次考试不及格门数不超过6门,特别是主干课程首次考试已有4-5门不及格的学生,要着重关注、及时预警。

二、工作要求

(一)各教学院要高度重视学业预警工作,成立学业预警工作小组负责落实具体的预警工作,建立健全学业预警台账。根据学校要求上交毕业预警学生名单(附件1)和学业预警学生名单(附件2),于2023年3月10日之前将EXCEL文件和PDF文件(盖章签字版)发送至邮箱576852398@qq.com

(二)各教学院根据学业预警台账,及时通过约谈、与学生家长沟通等方式做好预警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并做好约谈工作记录,同时将预警通知书应送达学生本人(家长需签名)

(三)各教学院根据学生情况制定帮扶措施,对学生进行心理疏导及学业上的督促指导。保留过程性材料,形成学生个人预警档案,并在本学期期末考试后,结合其成绩,及时总结。


宜春学院教务处

202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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