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 春 学 院 教 务 处
宜 春 学 院 学 工 处
宜学院教务字〔2023〕11号
|
关于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大一学生集中上晚自习的通知
各教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根据《宜春学院学生晚自习管理暂行规定》,学校坚持大一学生集中上晚自习制度,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晚自习时间
本学期晚自习从2023年2月27日开始,为正常教学周每周日至周四晚上(周三晚可休息或自行安排活动),时间为19:00-21:00。
二、晚自习地点
教务处筛选出全校周日~周四(周三除外)每晚均没有教学安排的教室分配到各教学院作为固定晚自习教室,由各教学院具体分配到相应班级,各教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学生前往固定教室上晚自习。美设学院、书法学院、音舞学院安排在本学院专业教室。具体教室分配情况见附件2。
三、有关要求:
1.各教学院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确定一名院领导专门负责,根据学校晚自习工作安排,制定本教学院晚自习工作计划,做好本教学院学生的晚自习安排。
2.各教学院要根据安排认真组织实施,严格落实考勤制度。建立教学院、班级两级考勤,对晚自习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及时公布检查结果。对无故不上晚自习的学生,要严格按照《学生手册》的有关条款予以处理。
3.各班要严格执行请假制度,切实保证晚自习的出勤率和效果。
4.学校晚自习检查组将对各学院晚自习情况进行抽查并及时通报。
5.教学院、班级有活动不能正常晚自习时需以书面形式向学工处报告。
6.请各教学院将各个班级教室的分配情况填写后(附件3)分别报学工处教育科和教务处教务科。
附件2:宜春学院学生晚自习教室分配表(2022-2023-2学期).xls
宜春学院教务处 宜春学院学工处
2023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