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学院教务处
宜学院教务字〔2022〕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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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因疫情未返校学生期初补(缓)考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教学院:
根据工作安排,学校将组织开展2021-2022学期第二学期因疫情未返校学生期初补(缓)考,具体安排如下:
一、考生对象
因受疫情等特殊情况未返校,未能参加2021-2022学期第二学期期初补考,且经所在教学院审核同意并报教务处备案的学生。(名单见附件1)
二、考试时间、方式
考试时间:4月23-29日
考试方式:线下+线上同步进行
三、考试工作安排
1.学校根据各教学院报教务处备案的学生进行考试安排,考试安排于4月20日前告知各教学院,考试具体安排由各教学院通知到学生本人。
2.全校性公共课按学校统一的时间要求进行编排(详见附件),每天四场次,共安排8个考试单元,具体时间:上午7:50-9:50,10:00-12:00,下午13:30-15:30,15:40-17:40。
3.本次补(缓)考考试地点集中在第二教学楼西一座(为便于管理,考场的具体教室由教务处统一调度)。考场实行标准化编排,即每个考场原则上安排30名考生,配备2名监考教师。涉及同一时间段的线上考试,学校进行统筹,酌情配备线上考试的监考老师。每位考生一场次只安排一门科目,严禁同一场次两门科目同时参考的现象。每个考场配备了手机袋,要求学生考试前上交手机。
4.根据学校疫情防控要求,要求学生座位横向间隔一个座位。在条件允许的情况尽量将横向、纵向座位间距增大。
5.监考教师应是在编、在岗人员,监考任务一经落实,不得随意调换;如确有特殊情况,应提前向教务处办理报备手续,以便更换监考教师;监考教师要求佩带监考证,考前10分钟到达考场,并负责清理考场、核查考生证件。各教学院应按考试课程、专业、班级、学号、座位号等信息做好考场考生座次签名表,便于监考老师布置考场、指导考生就座和记录考场考试情况。
四、考试工作要求
1.切实做好补(缓)考工作的组织,确保线下线上考试的顺利进行。各教学院要严格审核学生补(缓)考资格,上学期期末考试因违反考核纪律或者作弊受留校察看及以下处分的,以及无故缺考者,取消补考资格,根据《宜春学院课程重修管理办法》,学生应参加该课程重新学习。补(缓)考安排一旦确定务请各教学院及时告知考生考试科目、时间、考场地点,并做好考生的考风考纪教育,杜绝考试舞弊现象。
2.请考生务必携带身份证、校园一卡通、学生证参加考试,无证件或持其它证件者不得参加考试,手机等电子通信设备一律不准带入考场,凡带入考场的必须上交,否则,考试中一经发现按违纪处理。
3. 加强对考试过程的监控,线上考试参照附件2《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线上考试人员设置及其职责》执行。各教学院应及时督查监考和考务人员的到岗情况,做好缺考考生姓名、科目的登记,做好违规违纪考生的处理和证据材料的收集,并及时报告教务处。学校将组织有关人员不定期对考试进行巡视。
五、规范试卷评阅及成绩登录工作
1.试卷评阅标准及相关工作规范等均按照期末考试规定执行。办理了缓考手续的学生,缓考成绩以卷面成绩为准,不加入平时考核等其它环节成绩,缓考(其他原因办理缓考)和补考不合格者均按实际得分记入成绩档案,补考合格者按“60分”记入成绩档案。试卷评阅和成绩登录完成截止时间为4月29日,各教学院成绩总册上交时间为5月7日。
2.根据《宜春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各教学院在补考后及时对学生情况进行统计,提前做好学生学业预警工作,对于需要重修的学生,提醒其及时参加重修考试报名及重修选课,保证学生能够按期完成学业。
附件1:因疫情无法参加2021-2022-2学期期初补考学生汇总表.xlsx
附件2: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线上考试人员设置及其职责.docx
宜春学院教务处
2022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