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学院教务处
宜学院教务字〔2021〕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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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春季教材选用工作的通知
各开课单位: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为确保下学期教学稳定运行,学校即将开展2022年春季教材选用工作。为了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教材选用原则
1.凡选必审原则。选用教材的质量和意识形态必须经过审核。教师对教材质量和意识形态负直接责任,教研室主任负直接监督责任,专业负责人负主要监督责任,教学院党委负主要领导责任。严禁使用问题教材目录(附件1)中的教材。
2.正确导向原则。体现党和国家对教育的基本要求,体现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杜绝有意识形态问题的教材进入课堂。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必须统一使用由中宣部、教育部指定的教材;列入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目录的相关课程,必须统一使用马工程重点教材(附件2);涉及国家主权、安全及民族、宗教等内容的课程,必须选用由国家统一编写、统一审查的教材。
3.选优选新原则。优先选用国家和省级规划教材、精品教材及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优秀教材或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的教材。尽量选用近三年内出版的、列入国家教材征订目录的教材。尤其是理工类、经济类、法学类的课程。杜绝选用编写水平不高、商业运作的包销教材,盗版盗印教材。严格控制和规范征订高职高专类教材。
4. 严肃规范原则。采用同一教学大纲的课程,应选用同一版本教材。坚持一门课程选用一种教材,教学参考书和课堂教学不使用的教材不得征订。
严肃选用纪律和程序,严禁与教材利益主体进行利益交换,违规操作。对本校教职工自编(参编)教材要按程序审核,公示。
二、教材选用程序
2022年春季采用线上平台征订与线下审核结合的方式进行教材选用工作。线上主要是通过“畅想谷”网络教材征订平台(http://www.changxianggu.com)完成教师选用。具体选用流程如下:
1.10月15日前:开课单位党政联合召开教材选用工作会议。学习教材选用原则、明确教材选用责任,通报教材选用制度要求和时间要求,部署教材选用工作。
2.10月22日前:任课教师或课程负责人根据下学期的教学任务、课程教学大纲要求,进行教材选用,完成《教师表》和《课程表》的填写。同时将拟使用的自编教材的教材推荐表及样书(2本)交至廖俊婕老师处。
3.10月29日前:任课老师在畅想谷教材征订平台完成教材选用工作(具体操作见附件3)。教研室组织任课教师对拟选用教材按教材选用原则进行审议,确保无错填、无漏填、同一届学生无重复订购等现象(具体操作见附件4)。各教研室提供选用的教材实书(含自编教材,参编教材),交由教学院教授工作委员会或教学指导委员会对教材选用情况进行审定。截止21秋季从未选用过的教材信息需填报(附件5),待书商提供教材后,将教材返给教学院(部门)审核。
4.11月12日前:教务处组织教材选用机构专家(马克思主义理论和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专家须占有一定的比例)进行全校教材(各开课单位按要求上交教材)抽检审核,尤其对截止21秋季从未选用过的教材会进行重点审核,并对教材审核中发现问题较多的教学院,将依照责任体系追究责任。
5.11月19日前:请各开课单位完成教材的审核(具体操作附件6),并将教材选用结果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同时在畅想谷教材征订平台确定最终选用的教材,并在平台内下载打印课程教材选用情况一览表(附件7)。公示无异议后,各开课单位党政领导对教材选用情况一览表签署意见,签名并盖党政公章,交至廖俊婕老师处。
6.12月3日前:提交校办公会、校党委会审核后,将教材征订数据交由书商采购。
其他工作要求
1.同步教材选用和教学任务安排。
本次要求落实开课任务的同时明确教材选用信息。各开课单位教务科要与教务处教务科紧密联系配合,将登陆账户通知到相关人员,并督促、协调好本单位教材征订工作。
2. 避免教材出现错订、漏订、多订现象。
以往教材征订中会出现错订,请各教学院注意参照《2022年春季教材目录》(附件8)中的教材名称、版本、主编、出版社、ISBN信息等,从中选订教材。教学大纲相同的课程,应选用同一版本教材,选定后不得随意更换。不得征订教学参考书和课堂教学不使用的教材。
3.严格自编(参编)教材选用程序
拟使用的自编教材须是通过近两年教材评审会审核的教材,并按照会审通过的使用年限使用。若超过评审会通过的使用年限及拟提请会审的自编教材,需填报《宜春学院使用自编教材推荐表》(附件9),未通过会审的教材一律不得使用,违者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原则上应是具有鲜明特色的专业课程教材(包含专业实践实训课教材)。
4.保证教材供应充足但又不积压
征订册数按各班现有在校生实际人数征订(见附件10)。各门课程的教师教学用书,仅限于和教学班学生用书相同的教材,一人一套。同一任课教师在平行班上课只能领取一套教师用书。
宜春学院教务处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