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学院教务处
宜学院教务字〔2021〕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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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宜春学院2021届毕业生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后期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2021届毕业生的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提高教学质量,请严格按照《宜春学院实习工作管理规定》和《宜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程》的要求,认真做好毕业生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的后期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毕业实习相关工作
1.做好实习材料的整理归档和实习成绩评定工作
及时收集有关实习材料(实习报告、个人实习小结、实习单位鉴定等),对照各专业《实习手册》的要求,认真检查学生完成实习任务的情况,根据学生实习表现综合评定学生的实习成绩,将有关实习材料整理归档。实习成绩鉴定表一式两份,一份放入学生档案、一份由各教学院留存归档;实习报告由各教学院留存归档。
同时,各教学院按照附件1格式汇总2021届毕业生实习成绩,于2021年5月20日前上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电子稿和纸质稿)。
说明:通过校友邦进行实习鉴定表和实习报告的导出办法见附件2、附件3.
2.做好实习的总结工作
在学生实习返校后召开一次实习工作会议,并对实习的总体情况进行总结,内容包括学生实习完成情况、实习中存在的问题及对实习工作的意见或建议等,总结报告于2021年5月20日前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
二、毕业设计(论文)相关工作
为加强对我校毕业设计(论文)的全过程管理,提高毕业设计(论文)管理信息化水平,实现全流程、无纸化的网上操作和管理,在全校范围内使用“中国知网”大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云服务平台,全面使用网络系统对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过程管理,相关要求按照《宜春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程》执行。
1.做好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检测工作
根据《宜春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及处理办法》文件要求对学生的毕业论文进行查重检测;对于毕业设计,各教学院可对毕业设计说明书通过查重系统进行检测,具体要求由各教学院自行制定。
2.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阅、答辩和成绩评定工作
各教学院对毕业设计(论文)要严格把关,确保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符合《宜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程》要求,同时还要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阅、答辩和成绩评定等工作的过程管理,严格按照学校的管理规定于2021年5月24日前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评定工作。
3.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抽检工作
各教学院组织校内外专家,参照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要求,抽取各专业不少于2%的本院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抽检,在严格把控毕业设计(论文)格式规范的基础上,要求重点考察选题意义、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以及学术规范等,对抽检出来的问题一定要有组织的集中整改,彻底整改。
4.做好毕业设计(论文)过程材料的归档和总结工作
各教学院要切实做好毕业设计(论文)过程材料的归档和总结工作。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单一式两份,一份放入学生档案、一份由各教学院留存归档;毕业设计(论文)总结于2021年5月25日前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纸质稿和电子稿);各教学院按照附件4格式填写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并于2021年5月25日前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纸质稿和电子稿)。
5.做好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推荐工作
毕业论文答辩结束后,请各教学院于5月31日前根据《宜春学院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办法》和实际情况做好本院的校优秀毕业论文的推荐上报工作,推荐的校级优秀论文,应由指导老师推荐,再由本院专家评审,推荐篇数不超过专业人数的3%。
6.做好2021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电子稿收集工作
根据《江西省学士学位论文质量抽查办法(试行)》(赣学位〔2014〕20号)文件要求,学生除需要上交论文WORD版本电子稿外,还需要提交PDF版本电子稿,且大小不超过20M,以“专业类代码_专业代码_作者学号_LW”命名。各教学院请在2021年6月10日前将收集的毕业设计(论文)PDF版本电子稿拷贝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专业类代码为专业代码的前四位)
7.做好2021届本科毕业生设计(论文)管理工作
毕业设计(论文)的相关资料按《宜春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范》所规定的毕业设计(论文)存档文件要求收集。
宜春学院教务处
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