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学院教务处
宜学院教字〔2019〕8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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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教材选用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教材选用是实现我校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稳定教学秩序的重要环节。为做好信息化教学管理工作,学校采用“畅想谷”网络教材征订平台(http://www.changxianggu.com)进行征订。平台开放时间:11月20日~11月25日。请各开课单位先落实网络教材征订平台所需数据收齐、整理、导入工作,于11月21日前将相关数据报送给廖俊婕。根据教学任务安排和“课前到书”的服务宗旨,现将2020年春季教材网上选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材选用原则
1.适用原则。选用教材应符合课程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符合我校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
2.选优原则。鼓励优先选用国家“十二五、十三五”规划教材、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和国家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的教材。凡有上述适用教材的课程,原则上不得降格使用其他教材。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教社科厅函[2015]29号文件精神,为落实中央有关工作部署,切实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的统一使用,各教学院一定要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对所开设的课程中凡属适用于《已出版马工程重点教材书号信息表》(附件一)中教材的课程,须优先选用教育部指定教材,不得私自更改。
3.更新原则。结合学科发展、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情况,尽量选用近三年内出版的、列入国家教材征订目录的教材。尤其是理工类、财经政法类和农林医药类专业应使用近三年出版的新教材。
4.限制原则。根据教学的实际需要,坚持每门课程选用一种教材;教学参考书和课堂教学不使用的教材不得征订。杜绝选用编写水平不高、商业运作的包销教材。
二、教材选用程序
1.主讲教师根据下学期的教学任务、课程教学大纲要求以及相关教材征订目录,提出教材选用意见。对于暂未落实任课教师的课程,由教研室提出具体的教材选用意见。
2.2020年春季教材征订在平台上进行,各二级学院组织好本单位登录平台选书、审核工作。平台网址:http://www.changxianggu.com,可直接登陆平台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方法见附件二、附件三、附件四。
3.平台上采用教师选用,教研室审核(参见附件三)、教授工作委员会或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参见附件四)、教务处审核的方式进行。各二级学院教务科与教务处教务科联系,将登陆账户通知到相关人员,并督促、协调好本学院教材征订工作。
4.经教研室或课程组教师会议集体讨论,确保无错填、无漏填、同一届学生无重复订购等现象后,由教研室主任审核后,再报学院教授工作委员会或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
三、工作要求
1.此次教材选用与下学期教学任务安排同期进行,落实开课任务的同时明确教材选用信息。
2.鉴于以往教材征订中出现的错订情况,请各教学院注意严格参照《2020年春季教材目录》(附件五)中的教材名称、版本、主编、出版社、ISBN信息等,从中选订教材。
3.拟使用的自编教材须是通过近两年教材评审会审核的教材,并按照会审通过的使用年限使用。若超过评审会通过的使用年限及拟提请会审的自编教材,需填报《宜春学院使用自编教材推荐表》(附件七),未通过会审的教材一律不得使用,违者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原则上应是具有鲜明特色的专业课程教材(包含专业实践实训课教材)。请各教学院11月20日前收齐推荐表和样书(2本)报教务处,经学校审批后方可使用。
4.为保证教材既足量供应又不积压,在校生按各班现有实际人数,可参照(附件六)。
5.各门课程的教师教学用书,限于和教学班学生用书相同的教材,一人一套。同一任课教师在平行班上课只能领取一套教师用书,一名教师的同一教学用书应在使用两届以上或遇原教材改版方可申领新的教学用书。
6.各教学单位于11月25日之前完成网络平台教材征订工作。各教务科在平台内下载打印课程教材选用情况一览表(附件七),经分管教学院长审批签字、加盖公章后报送教务处教务科。
7.教材征订工作列入年终考核范围。
教材征订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具有很强的时效性,希望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教材选用工作,切实加强教材选用管理,认真做好教材选用任务的落实工作,把好教材选用的审核关,确保教材的适用性,不断提高教材选用质量和教育教学质量。对违背教材选用原则和因工作疏忽导致漏订、多订和错订的,责任由当事者负责,并按《宜春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执行。
宜春学院教务处
2019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