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学院教务处
宜学院教字〔2019〕84号
|
关于对2019年秋季学生教材费进行核算的通知
各教学院: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2019年秋季学生教材费核算工作即将开始。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教材费核算方式有所变更,现已将实际领用教材表(教材预分单)发放给各班级。各班班委拿到教材预分单后请在11月12日-11月14日组织班级同学自行核对,预分单上的教材实洋已具体落实到个人,各位同学对照自己的应付款,确认无误方可在名字后使用正楷签字。为确保教材核对的准确性,上交教务处前各班班委必须仔细核对教材品种、数量、ISBN、定价、最终总实洋及学生签名,尤其注意本班学籍异动情况和实际教材领取情况。如果在核算过程中遇到疑问,可在11月12日-11月14日内到教务处运行科联系廖俊婕老师处审核并进行数据更正。11月15日前将已核对完成的教材预分单交至院教务科汇总, 11月21日内上交教务处。
二、在外实习的班级由辅导员或班主任以电子版的形式发送给学生并督促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核对,收集好学生反馈的信息。如没有问题,请辅导员或班主任在教材预分单领用人处签字(备注:学生均已核对,确认无误)。
三、根据学校与书商签订的教材购销合同,教材费结算方法如下:
1.按照省教育厅文件精神,两课教材(主要指政治教材,例如《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中国近现代史纲要》等)按照封面码洋100%结算;
2.两课外其他教材按照领书单据书商所列扣率结算;
3.学校自编教材按照封面码洋85%结算。
四、联系人:
宜春学院教务处
2019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