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宜春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宜学院办字〔2018〕6号)有关规定,经学生本人申请,各教学院同意,教务处审核,校领导审批。现将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复学学生情况公布。
(具体情况见附件)
宜春学院教务处
2019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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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宜春学院教务处 发布时间:2019-01-08
根据《宜春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宜学院办字〔2018〕6号)有关规定,经学生本人申请,各教学院同意,教务处审核,校领导审批。现将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复学学生情况公布。
(具体情况见附件)
宜春学院教务处
2019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