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宜春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宜学院字〔2017〕18号)有关规定,经本人申请,各教学院考查,教务处审核和报校领导审批。现就麻晓莉等4名同学拟转专业情况予以公示:
麻晓莉,女,政法学院16级城市管理专业,拟转入外国语学院翻译专业。
梅慧莹,女,外国语学院16级翻译专业,拟转入外国语学院英语专业。
王琴,女,美术与设计学院16级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拟转入美术与设计学院环境设计专业,
赵媚斯,女,美术与设计学院16级美术学专业,拟转入美术与设计学院视觉传达设计专业。
公示时间2017年7月10日—7月15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来电或书面形式向教务处学籍科反映。
地址:电教楼二楼206室
联系人:管老师 联系电话0795-3201229
教务处
2017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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