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6-09-09

  

为确保学期初各项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新学期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教务处工作安排,定于99928对期初教学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期初教学秩序情况。包括教师到课情况、教师的教学日历和教案准备情况、教材到位情况、课表执行情况、有无擅自调停课情况、学生到课情况、课堂秩序情况等(含公选课情况与外聘教师教学情况)。

2.检查上学期期末考试的评分、试卷分析、试卷装订及网上成绩登记(含本学期补缓考)等的完成情况。

3.检查实验课安排情况和实验课表的编制情况。

4.检查教研室2016-2017学年工作计划的制定情况。

二、检查时间:

2016992016928

三、教学检查的方式和要求:

1.本次教学检查采取教学单位自查为主、学校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

2.各教学院务必高度重视期初教学检查工作,逐条对照检查内容组织好自查并做好检查记录,检查结束后及时进行总结,并根据检查内容分项形成写实性自查报告。于930前,将自查报告以纸质版(需盖本单位公章)和电子版(发至OA)的形式报教务处质量科(电教楼205)。

3.认真扎实做好期初各项教学工作,学校督导组也将对各院工作进行督查。

4.根据学校综合考核试行办法有关精神,期初教学检查情况已纳入年终综合考评内容。

特此通知

 

宜春学院教务处

201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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