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为了更好地做好2016年招生工作,促进学校科学发展,现将做好2016年拟招生本科专业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1.各教学院应根据社会人才需求、自身办学条件(师资力量、教学仪器设备、实验室及实习基地建设情况等)、各专业就业形势及近年来实际招生和就业等方面的情况,科学合理地调整专业设置,实事求是地提出2016年拟招生本科专业。
2.各教学院拟申报招生的本科专业,必须是经教育部备案设置的本科专业,按教育部和省教育厅要求,不允许带专业方向进行招生。专业综合评价时,已向教育厅报送暂停招生的专业不再申报。
3. 学校将根据转型发展需要和学校专业发展方向,在各教学院申报招生专业的基础上进行适当调整。
4.请各教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填写好《宜春学院2016年拟招生本科专业申报表》(见附表),并由填报人签字、院长签字、学院盖章后,于2016年3月16日前报送教务处教学建设科(电教楼210室)。电子稿发jwcjsk@126.com。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6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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