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
为加强学籍管理,确保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学籍数据完整、规范准确,以便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学校决定开展对在校生(除15级新生)信息核对工作,并对全校未在校学生进行清查,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1.学生本人必须认真核对表上个人信息(附表1),由各院教务科打印并发放给各班学生;遗漏的学生请各院在班级名单后加上;信息空缺的请补足;不一致的信息请直接在备注栏内填写,多处要修改的可以在原来信息旁修改(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民族修改的,除将修改的信息填在表上之外,同时联系教务处管老师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不接受出生日期和身份证同时修改);不在校名单请在备注栏注明原因(退学、休学、保留学籍等)。所有学生必须签字确认(不在校学生请各院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进行校对,全班不在校的由辅导员或班主任签字确认),于
2.请各学院重点关注学籍异动的学生,尤其是超出休学时间尚未办理复学手续和未请假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同学,如确认不再返校,请及时敦促其办理相关手续;
3.各学院清查后,请填写《未在校学生清查情况汇总表》(附表2)于12月20之前上报教务处学籍科,并对应作“退学” 处理的学生及时上报学校进行处理。
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教务处学籍科 管婷 0795—3201103
宜春学院教务处
附表 1.在校生学籍信息核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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