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
根据赣考院普〔2015〕19号文规定,从2016年起我省不再单独组织普通高校专升本英语科目考试,而采用全国英语等级考试(简称PETS)成绩替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要求
专升本仅采用每年上半年(每年3月)开考的PETS二级笔试成绩作为当年的录取成绩,由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招生计划及报考人数划定英语录取控制分数线。
二、考试组织
PETS是由国家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设计并实施的全国性英语水平考试体系,我校继续教育学院已申报设立考点,届时由继续教育学院负责承担并组织PETS的具体实施。
请各教学院将本通知告知2016年应届专科毕业生,并提醒及时关注省教育考试院和我校继续教育学院网站有关PETS考试的通知。
继续教育学院地址:宜春市宜春北路128号(原宜春师专校区);联系电话:0795-3553807;联系人:
特此通知
宜春学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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