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2011年春季学生教材费核算工作即将开始。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以班为单位,派两名班干部到教务处教务科(校办公楼202室)进行教材费核算,并履行签字手续(班干部必须对本班同学教材领取的情况和学籍异动的情况非常熟悉)。
二、时间安排表
| 上午 8:30—11:30,下午2:30—5:00 |
| 美设学院、经管学院 |
| 外语学院、文传学院、职业技术学院 |
| 体育学院、政法学院、音乐学院 |
| 医学院、美容医学院 |
| 数计学院、化生学院 |
| 生科学院、理工学院 |
三、联系人:
特此通知
宜春学院教务处
2012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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