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2011年我省高等学校推荐选拔优秀高职高专学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赣教高字〔2011〕16号)和我校2011年“专升本”录取方案,经过选拔考试,我校拟录取下列考生,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问题,请及时向学校监察处反映。公示结束后,若无异议,报省教育厅审核、批准。
公示时间:
监督电话:0795-3202117,13767541356
宜春学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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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1-07-03
各位考生: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2011年我省高等学校推荐选拔优秀高职高专学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赣教高字〔2011〕16号)和我校2011年“专升本”录取方案,经过选拔考试,我校拟录取下列考生,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问题,请及时向学校监察处反映。公示结束后,若无异议,报省教育厅审核、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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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学院教务处